李忘生已经从柜子里找到了那柄短剑,小心将包裹在外的布解开,露出了黑色的剑鞘,一见那剑鞘,谢云流从他背后伸手一捞,迫不及待地将它夺走,霎时剑已出鞘,谢云流拿在剑手中挽了几个剑花。他很少使这么短的匕首,倒也觉得有趣,再仔细打量,这剑比残雪还长了几寸。剑锋不似残雪锋刃雪亮,只泛着冷淡的青光,幽深沉静,忍不住问道:“师弟在何处寻得此剑?”

        “少时在空雾山寻得的。”

        “我怎从未听你提及过?”

        李忘生道:“那日师兄下了山,我练剑时误入了空雾峰,在山中捡到此剑,当时心里觉得此剑惊奇,又想着师兄喜爱收藏刀剑,定会喜欢,本想送给师兄的。”

        “那你为何没送?”谢云流心里不是滋味。

        李忘生叹道:“师兄,你仔细瞧瞧。”

        谢云流将那剑翻来覆去看了许多遍,也没发现什么端倪。这剑自是不如残雪那般的神兵,然而比起一般的玄铁剑,却又好上太多,几十年也未生锈,便可看出乃是上品。李忘生年少时,还未见过许多神兵宝具,定也不会因这剑普通而送不出手。

        谢云流又将剑插回剑鞘后,打量起那剑鞘的凹凸花纹,终是发现剑鞘上发现用小篆刻着的两行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猛地看向李忘生,却见李忘生些难过地别过了脸。

        “正如师兄所见,便是这两行字,叫我怎么也送不出手了。”百般情绪涌上了心头,李忘生缓缓道,“被这两行字道中了少年心思,不知该如何解释,亦不知师兄知道后会如何看待我,便干脆将它藏了起来。”

        “现在想来,当初要是送给了师兄便好,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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