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清徽小姐来时,在下已去了北疆吧……”

        “哦……”

        许清徽从前在围猎时就骑过马,不过却是第一次骑北疆的马。这马儿高大,体型健硕,低头往下看去,离太阳炙烤的地面有好远一段距离,许清徽有些紧张地手下用力攥住麻绳。

        “沈大人,北疆的马都是这样的吗?”许清徽侧头看向沈岱清,轻声问道。

        沈岱清闻声别过头来,瞧见许清徽的模样,抿了抿唇,说:“这匹马同北疆的马倒是一般高大,想来圣上是下足了功夫的。”

        脸上染上了淡淡的笑意。马上的小娘子明明有些慌张,脸上却还是一副波澜不惊雷打不动的模样,连声音都依旧温和,无甚起伏。若不是看见她紧紧地攥着麻绳,和额头上缀着的晶莹汗珠,还当真被她唬过去了。

        “不过,北疆的马性子却烈得很,若没有和它朝夕相处一段日子,就连马镫都让你碰不着。”

        “连沈大人同赤月也是如此吗?”许清徽虽然没有见过沈岱清几面,不过关于这北疆少将军的美名却听了不少,传闻他从小就能拉长弓,少年时就骑着战马赤月大杀四方异贼,一直都是上京城姑娘眼里最心悦的郎君。

        “清徽小姐,当然如此。”沈岱清眉毛微下垂,有些无奈地看着许清徽陡然亮起来的眼睛,“在下也只是个凡人罢了。”

        沈岱清偶回京之时,年少不懂事从茶馆里头捎了关于自己的话本子回家,刚翻几页就被这上京城百姓的想象力惊呆了,当下就命人将写书的人叫来,“交流”了一番。

        次日,还被文正公喊道学宫里头,当着那群探头探脑的小番薯的面就此事教训了一通。后来想想,若是那时自己不多看一眼,自己在百姓眼里兴许当真成了三头六臂,十步杀一人的神仙。

        本以为当初已经杀鸡儆猴,不过如今看着许清徽的表情,他忽然觉得,自己当初应该做绝一点,干脆全一把火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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