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面sE平淡地刷着手机上的新闻,他们对于媒T们总Ai捉风捕影、煽风点火、添油加醋的报道,司空见惯了。

        “啊,毕竟被害人之一是个正值青春的nV孩子啊,而且还被嫌犯养了三年,养得……竟然不是十分糟糕。又是疑似嫌犯手下唯一的幸存者,不像连尸T都找不到的其他被害人。”

        “我不看新闻,都知道媒T要怎么写稿子了——用咸Sh的语句yy被害人,再配上被害人的照片。”

        “可不是?每一条关于这桩案子的新闻稿,媒T都刻意附上了嫌犯的照片——高富帅,富二代。”

        “别说媒T了,甚至一些网友还在幻想他们的Ai情故事。什么犯罪者对被害人软了心,像nV友又像妹妹还像nV儿似的养了她三年……”

        “真是疯了,幻想罪犯的Ai情,还是对一个未成年小nV孩的?‘养’?难道不是监禁?”

        “所以说,这个世界嘛……”

        同事们讨论着,但是语气冷淡又平静,以一种旁观的语气说着这一切。

        没有办法,这是这个系统的人的通病:见惯了太多的惨剧与人X的低劣,变得冷漠早就是板上钉钉的结局。

        “不过,嫌犯‘Ai’上被害人,被害人‘Ai’上嫌犯……我们又不是没经手过这种案子。”

        “嗯。但是被害人对待嫌犯的态度,倒是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判决——辩方律师也会从这个入手吧?把一切往‘双方自愿’上扯,连监禁都会被说成同居。”

        真是令人哭笑不得,为了无罪或减刑,辩护律师可以说是使劲浑身解数,和检察官在法庭上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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