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米国流行文化的歌不应该是《加州旅馆》应该是雷迪嘎嘎的《》更合适。
现场,国内的人只觉得这首歌的旋律新颖,是以前没有听过的东西。
其动感,节奏,旋律,都是上乘之作。
但是现场,很多米国歌迷,已经听哭了。
【这就是地星音乐吗?不,它在地星也应该称得上伟大才对,否则咱们蓝星岂不是一败涂地?】
【承认吧,因为古典乐的缺失,导致我们的现代音乐发展也跑偏了,这方面是我们的弱势。这首歌,好强!】
【预定公告牌第一至少三个月!!!】
【我觉得不太现实,不是说咱们蓝星米国有得反抗,而是……毕竟流行音乐节才刚开始,这才第一首歌呢!】
这首《加州旅馆》展现了一个并不好的米国给大家看。
但是也展现了一些好的东西,更关键是,其中提到了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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