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中,周围的灯不是很明显。
两把彩弹枪的主人都确信,自己肯定没打到人。
如果是练过的面对普通人,普通人基本躲不开枪击。
如果是军人和军人在战争状态下,平均两百多发子弹才能打死对方一个人。
如果是警员和匪徒对射,在距离二十米以上的情况下,三个弹夹内也很难打死对手。
如果是练得特别好的,手枪在这个距离基本不可能打中。
倒不是枪不够快,而是人扣动扳机不够快,运动中的人很难打到人的要害。
规避动作被发明出来就是专门避免近距离枪击的。
皇甫牧一弹夹打完,距离林轩已经不远了,也不选择换弹夹了,而是把手枪直接砸向了林轩。
林轩直接丢了枪,冲向了皇甫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