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扫?我哪有那个时间?!”简雍随便把矮几上的东西推下来,然后给刘韬整理了一个位置,便拿着酒瓶子放在矮几上。

        也不正坐表示礼貌,整个人挨在矮几上面侧躺着,怎么舒服怎么来。酒碗应该是昨晚用过的,想着可能不礼貌,于是又起来,拿起一个去水缸那边,随便洗了一下就拿回来。

        就这玩意,说真的,换了现代,估计刘韬是碰都不敢碰,生怕染上个肝炎什么的。问题就算这年头没有那玩意,刘韬还是觉得有些不卫生,也可以说是自己有些矫情。

        简雍显然照顾到他,所以专门洗了一下这碗。换了刘备在这里,估计只要碗没什么异味,哪怕是酒味,估计倒了酒就能喝,有点酸味也以为是酒糟的味道。

        他和刘备就在这里不太一样,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现代的文化人,而刘备更像一个江湖豪客,大家的交际方法不太一样,当然交际范围也不太一样。

        “不敢喝?”简雍戏谑的看向刘韬,以前就见过,明明是个乡绅,却以为自己是士人。一副洛阳世家子弟的作态,却不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底蕴。

        “十贯一瓶的酒仙酿,别说你这碗,就算是用痰盂装,我都得喝!”刘韬直接怼了一句回去,然后拿起碗,一口饮尽。

        简雍砸吧砸吧嘴,知道这酒贵,你还那么糟蹋?问题这酒是人家带过来的,所以这话,他实在说不出口,只能自己抿了一口尝尝味道,也的确是被这度数辣到一小会。

        真正适应了这滋味,暗道糟糕,今天之后,喝那些浊酒,怕是已经无法满足……

        “喝个酒用得着这样唉声叹气?”刘韬反问,随即给自己倒了一碗酒。到底是自己喝过的碗,突然觉得它似乎不脏了。

        “之前在主家,喝过一口玉壶春的残酒,只觉得那已经是美酒。谁知道如今喝了这个,才发现玉壶春也不过如此,问题是……我这收入……”简雍摇了摇头。

        他出身微寒,从小为了学习什么都做。几岁就给人当书童,被主家那几个孩子欺负得很惨,那也得咬牙坚持下来,目的便是陪着几个少爷去族学听课,然后回去看看他们那几本书。当然,顺便混口饭吃。

        这样忍辱负重十几年,如今几个少年长大,各自成家,他还是孤家寡人,只是也不做书童,当个管事,却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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