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需要做一些事情来转移视线,不如现在就趁机展示一些能力给焦素素高兴高兴。

        焦素素一教,确实发现了女儿有天赋,心下喜悦不已,暂时忘记了仲云枫这个人。

        本来是打发时间,现在倒是认真了许多,恨不得将脑子里面那些全部掏出来教给女儿。

        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以渔,给女儿攒下再多家底,不如教会女儿这些本事,学会了这些,就算将来没她这个娘亲,女儿也不容易被人欺负。不过,这其中有个孩子是例外,她二伯的长子仲世暄,从小就表现得是个读书苗子,很受整个武阳侯府的重视。就连仲云枫都十分欣赏,有什么好玩意儿会想着仲世暄。

        府内其他的孩子最近都不用读书,唯独仲世暄不行,不过十一岁的他,有个单独的院落,夫子离去时,都给他布置了读书任务。

        千雁从记忆里面找到了仲世暄的情况,在读书上确实有点本事,但不多。小小年纪,为人比仲云枫都还要有读书人的傲气,认为读书高于一切,自小就有些看不起焦素素,只因为焦素素是个商户女。

        读书所耗费银子时,他倒是半点没客气过。

        仲云枫成婚的前一日傍晚,偷偷来了偏院一次。千雁就坐在院子里看天空,第一时间注意到了他。

        “雁儿,你娘呢?”仲云枫满脸痛苦,只走过来摸了下千雁的脑袋,焦素素便出现了。

        这一次,焦素素让人将千雁带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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