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们生命所托付的土地允许别人来开垦吗?为什麽将土地上的树木,不经过讨论就卖给别人?以上这些为什麽突然是政府同意的事,让我们无法理解,恐怕政府也不知道这件事,可能有汉J想要独占利益的原因吧!」

        在南庄八个社之一的鹿场社头目泰雅族太禄的家,太禄是动员力最强的一社,他对於日本政府政策提出执疑。

        太禄长脸古铜肤sE,有鈎鼻,番式散发,额头与下巴各一条刺墨纵纹,T瘦脚长无穿鞋,着无袖宇麻横条筒衣,腰佩蕃刀。

        西元1897年日本在台湾划设行政区新竹县下管苗栗的南庄抚垦署做为管理蕃人、蕃地的当地行政中心,也就是「抚垦局」改为现代化的「抚垦署」。

        当时南庄分为八个社,社长就是头目。有日阿拐社、丝大尾社、张有淮社、樟阿斗社、潘太龙社、豆流民社、高买草社、鹿场社。

        除了日阿拐社、丝大尾社、张有淮社,其他社的头目是较为凶悍的原住民。

        赛夏族分布在五峰乡和南庄乡,他们的周围就是泰雅族为邻居。鹿场位於苗栗南庄乡东河村,是中港溪上游最远的泰雅族部落,由加里山环绕着,山里有鹿群聚集,海拔2600公尺交通不便,存在原始森林景观。

        「因为日本政府在南庄开办樟脑制造业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将政府势力参杂着日本投资企业势力合在一起垄断,所以丝大尾的土地转让出去给日本企业,等於是被日本政府收买了。」

        日阿拐也提出执疑。但是後来这三个日本人的企业退出制脑业,在西元1900年由另一组更庞大的日本企业家松田时马加入制脑业,就是依靠日本政府颁布的法令「官有林野及樟脑制造业取缔规则」将整个南庄土地全包括在内,虽然说日阿拐也与松田时马签契约,但偏偏双方认可的点就是不同,也难怪日阿拐不识字,却又需要与日本政府打交道,总之,日阿拐心中只愿意给制脑权,而不愿意给的是土地开发权,但是,不论是日本政府或是松田时马企业代表,就是在契约上偏偏就是写上,除了制脑权,连土地开发权都要定了,而且是因为依据这条法律,就以土地为官有地的概念,当然土地上的树木的经济利益就归政府所有,再也不必付山工银给日阿拐了。

        「如果日本人要侵占土地的话,我们要跟他们战!」

        太禄的内心如鹿场坚毅的山一样发出坚定的怒吼。

        「他们来抢夺我们的土地,又拒绝付山工银给我们,使我们身陷穷困,那些开垦的人,像是松田时马受到日本政府法律的保护,我们更应该联合起来,消灭日本政府。」

        日阿拐是南狮里兴社头目,清朝时管理汉人与蕃人开垦及管理「隘丁」皆有功赏,清政府给了他六品军功,他不用当兵,只须纳山工银中的三分之一缴税,但由於日本政府接收台湾之後,日阿拐和日本企业在制脑业及土地开发权之间常去新竹支厅或是南庄支厅控诉不公平的案件,一直持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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