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经纪公司妄想让赫敏拍电影、唱歌、出专辑,只要系统不强制要求,赫敏小姐一律拒绝。

        她是穿越来当魔法少女的,不是来当女明星的。

        虽然她确实美的祸国殃民,但是,赫敏小姐还是喜欢低调,低调和爱美并不冲突。

        赫敏签约的公司,大部分有良知的,都知道细水长流,赫敏要上学,当然不能为了赚钱,就自断学路。

        但有的吸血鬼资本家可不这么想,他们认为,小赫敏没有任何作品,仅仅依靠美若天仙的颜值爆火,这种是火不久的,只有趁着赫敏小姐还有商业价值的时候,把她榨干,最好是骨头都磨碎,直到没有半点价值的时候,才放过她。

        可惜!

        这群没良心的商家,做梦也想不到,赫敏小姐可不是她外表那么甜美人畜无害。

        她可是霍格沃茨的小女巫,隐身衣,不祥征兆加魔女斗篷,蹦蹦炸弹魔杖加风之哀伤魔杖,赫敏只需要几个魔咒,就足以让一切按照她预想的方法发展。

        虽然魔法部禁止巫师在麻瓜世界使用魔法。

        但是既然提出来禁止,那么肯定是有人违反才对。

        世界之大,魔法部的破案能力,和名侦探毛利小五郎大差不差,赫敏小姐仔细一点,慎重一点,根本不在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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