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是个弃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

        孤儿院孩子多,但经费却极为有限,院长只能用有限的经费想办法让所有的孩子都过上好日子。

        十八虽然还是个孩子,但她依旧要帮助院长妈妈照顾孤儿院里的其他孩子,每天早上起来还要帮助厨房阿姨给孩子们准备早饭,等她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快上早读了。

        因为一睁眼就要忙东忙西,十八压根没有时间整理自己的形象,所以她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因为孤儿院资金有限,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新衣服,她身上穿着的都是别人捐赠的旧衣服,不管她洗的多干净,衣服总是灰扑扑的,有的还打着厚厚的补丁,哪怕她已经很努力的挺直自己的脊背,依旧透出了一股子贫穷造成的寒酸气。

        十八从小学到初中,一直都没有朋友。

        初三那年,因为孤儿院要凑钱给一位心脏病晚期的孤儿做手术,十八只能辍学打工,哪怕她的成绩足够考上全市最好的高中。

        十八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商场门口当公仔给别人发传单。

        炎热的夏天穿着笨重的公仔,行走在炙热的太阳光底下,没一会就汗如雨下。

        是吧每天要忙十多个小时,但因为她年纪小,哪怕她付出了足够多的劳动,但她工资却只有一百多块钱,但多一百块钱,就多一份希望,再苦再累,十八都在所不辞。

        十八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周锦年。

        周锦年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一条黑色的休闲裤,脸上挂着痞气十足的坏笑,笑眯眯的递给十八一瓶冰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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