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什么情况,一个男孩子动手欺负一个女孩子都不慎光彩,更不要说男孩还将这个女孩子打住院。

        陈清书觉得同龄人发生口角,以至于动手并不是一件很大不了事情,由此可见他的三观都是歪斜的。

        陈清书自以为这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甚至他还觉得李默之所以会在看到自己之后更加气愤,变成是因为一想借此其发挥,得到更多的利润。

        所以陈清书一点都没把李默的话放在心上。

        陈清书没说话之前李默就已经很气愤了。

        等陈情书说完话,李默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燃烧着名为愤怒的火焰。

        同陈情书合作地这么久,李默觉得自己是第一次认清楚自己这个合作伙伴的为人。

        自己的儿子动手打了另外一个女孩子,正常人的态度应该是内疚。

        而陈清书刚开始没有内疚。

        而在他是发现被打的这个人是自己的孩子后,他才会产生一种名为内疚的。

        但,紧接其后就大言不惭的让自己给他孩子一次机会,他还说他孩子还小。

        一个人已经16岁了,他具有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他已经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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