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sE壁灯内扣,在粗糙墙面上留下三角形灯影。它们三五成群地连做一排,低调、柔和地照亮了通往会所二层的道路。

        在服务员的引导下,宋观cHa0自大理石楼梯旋转而上,来到了和刘昌隆二人约好的房间。

        “观cHa0!”

        在他推门而入的瞬间,刘昌隆立马站了起来。暗纹长袖白T、大象灰西装K、黑皮鞋,脖子上还挂着条银链子,他的打扮有种东拼西凑的正式感。

        令人意料之外的是,包厢中竟足足坐了四人。除却刘昌隆、莫俊义之外,还有刘昌隆的父亲刘向松和一位富态的中年男人。

        繁复华丽的水晶吊灯之下,摆着张巨大无b的双层旋转圆桌。刘昌隆从门口把宋观cHa0迎了进来,将其带到自己和莫俊义之间的位置。

        主位上的刘向松已经六十有余,脸上肥r0U无法控制地下坠。大约因为贪恋酒sE,他眼皮水肿眼窝凹陷,整个人无甚JiNg神。

        而宋观cHa0斜对面的男人虽也头发半白、脸上有斑,但胜在双目炯炯有神,所以从里而外地透着GUJiNg明劲儿。

        见人已到齐,服务员开始接连不断地送上佳肴。趁着这还算“热闹”的时间,宋观cHa0偏头看向身旁的莫俊义,见后者无奈耸耸肩,他便知道这顿饭也不在其预料之内。

        三人高一时不打不相识,到了高三就成了校内最好的朋友。后来,他和莫俊义都去了京城,留下刘昌隆独自在南地读大学,所以除却假期,三人聚会便全靠刘公子孤身一人奔赴京城。

        但大学毕业后,莫俊义和刘昌隆都选择留在了家乡,于是乎,他便成了那只偶尔在淮城歇脚的麻雀,每次聚会都不可避免的鞍马劳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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