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秀曼没想到傅荣居然还会追上来,于是不得已,又叫住了车夫,然后神情冷淡地问傅荣:“你有什么事情吗?”

        傅荣定了定神,整了一下衣衫,非常礼貌谦和地道:“谢谢你,这个东西对我来说很贵重,不知道我能不能请你吃顿饭,作为答谢?”

        丁秀曼盯着傅荣清秀俊俏的脸庞,微微迟疑了一下。

        从小到大,她都很少和男生接触过,面对这么好看的一个男人想要和她交友,她是心动的。

        但是……丁秀曼突然犹豫了一下。

        明曦扫了一眼那个小盒子,发现里面是块手表,顿时就震惊了。

        这个时期的手表可是相当贵重啊。

        秋菊在家里带着老人和孩子,从来没吃过一顿好的,起早贪黑做饼子,为了省钱,每一道流程都是秋菊自己做的,省吃俭用从牙缝里,一分一毫地攒下钱来寄给傅荣,傅荣却在上海住旅馆,买小单车,买大衣买手表,还念书,把自己包装成有钱人家的落魄少爷,别人一般问他“不是家里落魄了吗,你咋还有钱呢”,傅荣就说是亲戚寄的,因为亲戚继承了家里的产业。

        其实都是一堆屁话,傅家有个屁的产业啊。

        原本看在傅荣的脸的份上,丁秀曼是想答应的,但是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

        丁秀曼又抬头看了傅荣一眼,这回她的目光并没有落在傅荣的脸上,而是他的衣着打扮上,他的衣服都是崭新的,车子也是新的,从头到脚都打扮地精致无比,生怕别人看不出他有钱。

        活脱脱一个暴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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