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条款已经详细的说明林川持股20%,并且享有万邦集团总利润20%的分红。

        并且会随着公司的市值增加,而做适当的股份调整。

        只是这一条,林川就已经看出这是个陷阱条款。

        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明确的提出是增加股份,还是减少股份的调整。

        比如说沈万邦在以后的发展里,在持续的为公司注入资金,那么他的股份就会增加,别人的股份就会减少。

        同样,别人如果继续的投入资金,那么别人的股份也会增加。

        十个股东有八个追加资金的话,那么剩下的那两个,自然就会出局。

        这都是很老的套路了。

        但是林川是看破不说破,还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现似的,签署了协议。

        并且把药方也给了翁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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