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尚小的时候,罗杰斯的老师便在评价里留下过对他的总结——自律、聪慧、内敛。是好的词汇,妈妈看了却有些着急,回家的路上牵着他的小手,“孩子,你在学校是不是不开心呀?”罗杰斯摇头,妈妈又问,“你最好的朋友是谁?”罗杰斯思忖着,将“我不喜欢交朋友”这个答案换成了他们班级成绩第二好的同学的名字。

        他真的对人不感兴趣。

        偏偏似乎总有人对他很感兴趣,每每热情地与他说话,邀他吃饭,跟着他跑步,拉他进全是女孩的群组。也有直白大胆的爱意,他更加接受不来。他愿意多打十场球,多做一百道题,抑或只是坐着,一动不动地望着天上的云朵随着风悠悠地移动,也不愿意与同学闲聊五分钟。

        在罗杰斯目前的人生里,挑优秀的同学交朋友只是为了让妈妈不要过于担心,至于恋爱是绝不可能,更没有与人发生关系这一条。他从未对人有过好感,甚至到了无动于衷的地步,但就在刚刚,他在学校里,将一个他有些讨厌的同学……

        他光是想到那个自己都愤悔不已。

        第一次尚且可以解释,他为什么要进行第二次,这还是他吗?

        放学的音乐敲打得耳朵嗡嗡响,罗杰斯取了背包,没去实验室,没去操场,绷着脸穿越冗长的走廊直奔校门,连朋友冲他打招呼都忘了不应该以抿唇回应。

        他一到家就洗了澡,站在浴室门口,犹豫地抬手闻嗅,始终觉得仍然有詹姆斯的气味——几乎消散的香水,淋漓的汗水,湿漉漉的淫水,奇特而香甜的混合。可恶地缠绕在他的身上。

        如果詹姆斯是因为喜欢他而做出这样荒唐的事情,他大抵会知道该如何处理,可詹姆斯怎么会因为那么无聊的原因……?

        罗杰斯折返回花洒底下,冷水从头顶直直浇到脚跟,他心烦意乱地刻意回避回忆起詹姆斯用腿心含住他阴茎的模样,下身却硬挺挺地立起。他紧握的拳头松开,生平头一回伸手握住自己的生殖器撸动,他告诉自己不应该过于愧疚,詹姆斯是罪魁祸首。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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