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当初还不如抱那盒各色宝石呢。至少实用一些。便是一颗颗地卖出去,也能给家里多买上几亩田。

        与其这样,还不如跟着珍珠呢。至少还能学些针线活计。再一个现在刚提上来的珍珠又是鸳鸯的表妹,这一分香火情总是有的。

        不说别的,唐朝学针线还是有把握的。谁让她首先就有一个针线上有些能力的娘呢。

        于是这之后没多久,因着瑚哥正式进学,唐朝便跟在了史氏的大丫头珍珠的身边。

        算算时间,寒来暑往,等到史氏也能穿上唐朝缝制的衣服时,竟然已经过去了数个春秋。

        “姐姐,水打来了。洗漱吧。”这一日早晨,唐朝的小屋门被小月敲响了。唐朝此时早就穿好外面的小袄。

        “怎么这么晚?”唐朝看着小月将水倒是脸盘中,不是很在意地随口问了一句。

        小月听到唐朝的话,特别兴奋地说道,“好叫姐姐知道,昨儿晚上车马处摊上事了。那个总帮咱们跑腿的李狗蛋,一拳打死了一只受惊的马。现在大奶奶下令彻查到底是因为什么马才会受惊。要知道昨天大奶奶回娘家,差点就回不来了呢。”

        自从那次李狗蛋赶车拉了唐朝一回。小月就把李狗蛋的事情说了个大概。唐朝是那种还是有些爱心,但仅限是举手之劳的人。所以在之后的日子里,无论是买东西,还是自己上街,都会叫李狗蛋赶车或是跑腿。一来二去,几人便都熟识了。

        一听这话,唐朝诧异。“怎么会?李狗蛋怎么会跟着?”要知道李狗蛋这个级别的,通常也就是最下等的婆子,以及货车罢了。若不是因为唐朝愿意用李狗蛋,李狗蛋在车马处还不知道干多累的活呢。反正这种事情,在遇到唐朝前就一直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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