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们说了些有的没的,都是不痛不痒的家常话。

        他似乎对我选的职业很感兴趣,问我为什么自己想开vintage孤品公司。我知道,他一直想让我跟随他的脚步做金融。

        “主要还是对时尚b较感兴趣。而且开公司,我的时间相对能由我支配,”夏夜微风中我语调慢下来,每次只要喝了酒,整个人就泛起慵懒,“而且想财富自由,靠卖自己的时间是做不到的,毕竟人一天最多只有24小时。但是我卖别人的时间能实现的利益是无尽的——当然,做好了的情况下。”

        他啧了一声,眼中的赞叹和欣慰显而易见,声线中却带着些调笑及无奈,“什么时候你对钱这么感兴趣了?你从小我可都是你要什么我给什么的。”

        这话猛然提醒了我。

        他在我身边的时候确实都是要什么给什么,直到他在我初三那年突然间告诉我,公司决定让他去负责美国分公司,机票是两周后。

        这是一个绝好的升职机会,连当时年龄尚小的我都能听出来。“北美地区总代理人,听上去就很高大尚,”这是我那时第一个想法,然后我才意识到这代表了什么——我和他的分开。

        我哭了很久,但并不是想改变这个结果。我不想自私的因为让他留在我身边而限制他的职业发展。

        妈妈好像更早就知道了,因为我告诉她的时候她并没有很吃惊。不过她确实应该知道的更早,毕竟爸爸走了就说明我之后要一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要么去寄宿学校。

        在此之前,我一般是在爸爸那边,只有寒暑假才会回成都找妈妈。

        他们两个早就和平离婚了,说是因为X格不合。两个人都事业心太强,谁也不肯为谁搬到另一个城市,然后聚少离多之下很快感情破碎。但其实我有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说妈妈怀上我只是意外,两个人为了给我上户口才结了婚然后很快就分开了。

        这倒是也解释的通,毕竟我出生时候,爸爸只有21岁,而妈妈是26岁。

        不过就像爸爸说的,他对我完全遵循了富养的原则,导致我对钱完全没有概念。头等舱,奢饰品,每年过生日的场地和高级定制的裙子等等,我被他养的早已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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