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规矩自然是不能坏,我挑了件中规中矩的裙子,提了一个黎明送我的包,十足的不想抢新娘新郎的风头。

        今天我不唤黎明为黎明,今天他是彻彻底底的洪黎,一身的贵公子气,没有游手好闲的纨绔样儿,只留的A大的书香与多年的家教萦绕左右。

        我去了,见了迎宾的新人,才知道原来洪黎的表姐和伴侣都是女性Alpha,还是军人,眉眼间都是逼人的英气。

        表姐看着严肃,其实待人很亲近,和我在门口寒暄了几句,才叫人把我和洪黎带进离舞台近的一桌。

        我瞄了一眼,见桌上都是和我们差不多年纪的小辈,松了口气。

        洪黎旁边还空了两个位子,孤零零的,像是在等人来。

        我正打量着那两个椅子,旁的就有个姑娘凑到洪黎这边问:“诶,你哥呢,还没到啊?”

        “没,我哥还要把我侄子送去托儿所才能过来。”洪黎笑着说。

        “那成,我好久没见他了!他儿子的红包我都背着呢!”那姑娘爽朗地笑开了。

        “诶!你怎么这样,我都忘记了,你好啊,背着我们兄弟姐妹先做人情。”桌上立马有人起哄,我恹恹地靠近洪黎。

        “怎么办,我忘记准备侄子的红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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