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执自然是知道程意兜里带了一把很锋利的刀,但是大概以为他们都不知道,所以刚才威胁混混的时候,拿的是家里的水果刀。

        混混很快就扛不住了,人一旦视力被剥夺,其他感官就会变得异常敏感,比如刚才的刀就让他吓得失禁,现在的水滴好像也要滴穿了自己脑袋,“大哥们,放过我吧,我就是个替人办事的小喽啰,不要在折磨我了。”

        程意冷笑一声,“小喽啰?穿GUCCI的小喽啰?那你们老板对你还真好啊。”

        混混身子抖了一下,颤颤道,“大哥,我错了,我是他们的头儿,但是我就是收钱办事,这衣服还是今天刚买的。”

        程意闻言倒是觉得这话有几分可信度,“继续。”

        混混一股脑地全说了出来,“就是秦森他给了我十万块钱,让我绑架了那个穿着黑色卫衣的帅气男孩,他说让我把他绑到郊区的废弃工厂,然后把衣服扒了,拍几张照片,他就会来英雄救美,我们装作被他打败了,后面会再给我们二十万。”

        程意眼睛里没有太过震惊的神色,漠然地听着他说出的话,又扫了一眼地上其他的混混,像是自嘲一般笑了笑。

        陆楚听着心里一紧,以他多年看的经验,感觉程意现在面对着自己的背影好像有一种要黑化的气息,但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打破这种黑化前兆的气氛。

        程意倒是先抬起了头,轻声重复道,“秦森?”

        混混连忙附和道,“是的是的,他可是那所有钱人很多的学校的老大,听说他家里还投资了那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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