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林莺没课,挪尔里希于是没去大学,她今天可以早点进行自己的计划。

        出门的时候她穿了件皮夹克,里头是高领黑色内搭,她就这样插着牛仔裤的兜走在街上。

        挪尔里希不懂什么搭配,出门前基本上都是乱搭,前两天被万穆言看见的时候她叹气,给她搭了一套不会出错的常规搭配,而且说实话也没有什么必要,路人应该只会在意她那张脸。

        挪尔里希乖乖说谢谢,同时心里嘀咕:为什么这样更好看?搞不懂这些现代人的审美。

        一路上她走得悠闲,不少人纷纷注目,挪尔里希对此倒是觉得很新鲜。过去她被人看作祸害,连出门旅行都要乔装打扮,不过有的城镇对她很友好——她曾经救他们于水火之中,所以挪尔里希还是有机会喘息片刻的。

        像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被人看见也不用担心,说实话,感觉真的很好。

        偶尔会有人找她搭讪,要她手机号,挪尔里希一开始还有点不知所措,她直接问:“请问你要来做什么?你有事需要我帮忙?”

        对方支支吾吾的,被挪尔里希用力盯着,不管是谁脸都会涨红:“我……我就是想认识下你,和你交一个朋友。”

        挪尔里希立刻咧嘴笑,她开朗说:“交朋友呀,好啊!”

        然而要给手机号的时候她又触发了原主记忆,那是原主在要小姑娘手机号的画面,她也笑嘻嘻说:“交个朋友?”

        下一秒就是她和那个小姑娘在床上这样那样的限制级画面,惹得挪尔里希脸瞬间比对方还红,她立刻收回手机,有点警惕:“真的只是交朋友?没有别的想法?真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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