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证清白绝对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作为原告,本应该是由金泰妍她们提出各种证据,李梦龙再逐一反驳才对。

        但她们此刻只是随便说了点捕风捉影的事,准确说根本就是胡编乱造。

        他一旦以少女们预设的前提进行反驳,那就已经落入到她们的陷阱中。

        李梦龙清楚的知道这一点,所以根本就没有上当的可能。

        随她们去说好了,反正除了她们自己外,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或者说哪怕有人相信,那也要拿出证据来,总不可能凭着一张嘴,李梦龙就要背负这种骂名吧?

        “你这是不打算解释了?你算是承认了?”

        “果然啊,我们终归还是看错你了,你怎么对得起我们的信任?”

        “说话呀,现在装哑巴有什么用,你没看到李顺圭都已经……”

        你们倘若真的那般欺负人,这李梦只能硬着头皮和你们碰一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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