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空市西城区有一伙飞车党,在年轻人中很出名,当然,并不是什么正面的名声。

        西城区这边原先是一片工厂,后来因为城建规划,都废弃了,房屋拆的破破烂烂,但距离新的工程开工还有很长的时日。这里的公路都笔直宽敞,且周围人迹罕至,慢慢的,就成了一群不良少年的飙车胜地,他们拉帮结派,轰鸣的引擎声常常响彻云霄。

        这地方通常没什么人会来,姜延灼今天到这是为了参加一个摄影大赛拍照取材——废弃的工厂,间或长着几丛半腰高的杂草,展现着人类文明褪去后的景象,几乎每一堵墙上,都有着或黯然掉色,或饱满鲜艳的涂鸦,这样荒芜与活力的对撞,实在是很有艺术氛围。

        姜延灼倒是没想到自己还会和那群“赫赫有名”的不良少年们对上。

        “干什么?”姜延灼双手揣兜,看着把自己围住的三个混混,这三个人脑袋加起来居然都看不见一缕黑毛。

        他今天穿了件黑色夹克,因为要在杂草成群的户外找角度拍远景,还特意穿了双野地靴,迷彩色的,踩在那双结实的长腿下,显得男人味十足,气场完全不输几个嚣张的小混混。

        “干什么——”一个鸡冠头撇了撇嘴,“你他娘的闪光灯把我兄弟闪了,从摩托上摔下来,你说怎么着?”

        姜延灼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到那个站得笔直完全不像受伤的绿毛,嗤笑了声,“我就没开闪光灯。”

        何况他拍照的时候这三还隔着几百米呢,这群家伙想讹他?

        “哼,我们说你开了就是开了。”鸡冠头眯着对三角眼,看向姜延灼挎着的相机,思量着这东西一看就是高级货,听说相机都挺贵呢,这么个起码能卖个上万吧?

        “我们也不为难你,在我们的地盘上犯事,就按我们的规矩来。”旁边一个黄毛大拇指朝后一扬,那儿停着他们三个涂装得花里胡哨的摩托,“跟我们跑一场,你赢了啥事没有,输了,相机陪给我兄弟做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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