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那天带上那条陆致森送我的手链,是真的只为了讨他开心的吧,一进宿舍,我就把手链摘下来了,安安稳稳地放进了小盒子里,准备回家的时候再放进衣柜里。

        除却陆致森这个不稳定因素,其实我的生活很平淡也很乏味,至少别人看我是这么觉得的,待在学校里,也不过是食堂教学楼宿舍三点一线,除了上课就是做作业,去食堂吃了饭就回宿舍看看闲书,何芸常常看不过眼,觉得我这个人日子过得闷得慌,简直像个年过花甲的退休老太,一有机会就拉我出学校,把学校周围的小吃街都逛了个遍。她自己也是个资深宅nV,可按她的话来说,她没想到她会碰到一个b她更懒得挪窝的。

        我总不愿意回家,宁愿睡在宿舍的小铁床上也不愿回去睡那张一米八的Kingsize,主要还是因为我不想看见陆致森。虽然我在学校里也做不了什么别的有新意的事,甚至吃住都b不上在家里,但至少我不用天天活在陆致森的眼皮子底下,不会动不动就挨骂,也不会一举一动都被他盯着,没尊严也没人格,我是来去自由的,没有任何人会注意到我。

        但没有了陆致森,我的生活也许就匮乏得有些可怜了,因为我是一个很瑟缩很胆小又很无趣的人,或许是大学生里最无聊的那种人,除了何芸这一个闺蜜,我没什么朋友,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Ai好,不叛逆不张扬没有激情,过得循规蹈矩,大学四年都快过去了,掰指头算算,我好像连一节公选课都没逃过,实在是无聊得很,唯一一个说不上兴趣的兴趣好像就是看闲书。

        也好在命运让我碰到了何芸这个好朋友,跟着她,我也不至于Si气沉沉一整天。

        就在同龄人在校园里上演暴打渣男创业成功站上人生巅峰三部曲的时候,我就只是蹲在自习室里背书做题,好让自己离开陆致森的时候有点能力自己谋生,实在学不下去了,就翻翻我从图书馆借来的那本封皮早就破破烂烂的侦探,剩下的时间我都要用来应付陆致森,我的校园生活真的乏善可陈,根本没有一点青春的亮sE,可能路过的蚂蚁都会嫌弃我无聊。

        但我自己不觉得无聊,这样挺好的,因为应对陆致森已经花费掉了我太多的JiNg力,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去管别的事情。

        陆致森这段时间没有再去外市出差,但他好像在本市有好几单大生意要谈,忙得不可开交,有段时间我一直都住在学校,陆致森居然也没来限制过我什么,我惊奇地打给张管家,张管家说他工作特别忙,总是半夜才回来,偶尔还要睡办公室。

        陆致森工作很拼命,这一点我毫不置否,地球不爆炸,陆致森不停工,他根本没JiNg力理会我,所以也就放任我住学校里,只是偶有那么几天,陆致森要喊司机过来把我接回家,让我陪陪他,但每一次都让我累得半Si。陆致森用实际行动向我证明,他把生活中的每一部分都拿捏得很充分,包括折磨我这件事。

        余下的时光,我都一个人磨在学校里,过着无聊到蚂蚁都要嫌弃的日子。

        原本陆致森不SaO扰我,我应该是乐得清闲,天天都一觉睡到大天亮的,可是我昨晚后半夜失眠了,翻了一百次身数了一百只羊也睡不着,因为我鬼迷心窍地梦见了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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