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Y暗的房间里,布雷西悠悠醒来。

        刺鼻的血腥味充斥她的鼻腔,灯光昏暗,她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只能感觉到全身无力,手脚发软,而且四肢被坚y的牛皮绳子固定,动弹不得。身旁似乎躺着什麽人,但却听不到任何呼x1声。

        这里像是一个屠宰场,又像是一口棺材。

        “这是……什麽地方?我怎麽会在这里?”她的眼眸闪过一丝茫然,发现自己的记忆似乎出现了某种断层。

        她的手四下m0索,m0到了满手的粘稠,凭藉经验,她知道那是血。但她却并没有感觉到身上有伤口。

        接着她的记忆才缓缓恢复——昏迷之前,她记得自己似乎正在调查一位失踪的预科班学员,他的名字叫……亚瑟。

        对,亚瑟!

        那是一个金发男孩,喜欢弹吉他,她还去了他的家里,安慰了伤心的母亲,朱迪斯夫人……再然後呢?

        这时她感觉後脑勺传来一阵钝痛,像是很久没有经历过的偏头痛——以前在高中的时候,因为经常熬夜,有时在深夜,她甚至会被头痛给疼醒,然後忍受着疼痛给自己冲一杯咖啡,起床继续背书。

        只有她自己知道,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普通nV孩,能考入麻省理工需要多麽大的勇气和决心。直到她在一场学术讲座上遇到了富山雅史教授——他改变了她的人生,她进入了卡塞尔学院,开始时因为不适应遇到过一些小麻烦,但她很快发现自己非常适合心理学这门学科,即使是在JiNg英辈出的卡塞尔学院,她也是当之无愧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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