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个人救一千个人会被誉为英雄,而杀一千个人会被认为是恶魔?

        因为救一千个人,更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杀一千个人,只符合极小一部分人的利益。

        所以世界上现行的任何规则理论,几乎都是为多数人服务的不是么?

        再b如,为什么多数国家的法律不允许亲生兄弟姐妹之间通婚?

        事实上人类最原始的婚姻制度,就属于没有后世习俗所规定的血缘等限制的乱婚,白令海峡沿岸的加惟基人、智利的库库人、加勒b人、匈奴等族群,在历史上都曾经实行过乱婚和群婚,不仅兄弟姐妹可以互为夫妇,而且父母和子nV之间也可以发生X////关系。

        而随着封建制的逐渐成型,统治者发现近亲结婚容易产生畸形儿——在生产力低下的年代,这是对群T极其不利的,因为这不能产生足够的优秀劳动力。假如一个部落或者一个城邦里全是畸形儿,抵御外敌的能力也就大大下降,这也不利于统治。

        因此,近亲结婚逐渐被打入禁例,这就是同一件事情X质由“对”到“错”的转变。

        不,不要拿黑格尔或者克里希那穆提的理论来传教,也不要拿东方哲人的思想来反刍,我说过那都是由驯化过的大脑产生的多数人拥护的产物。

        继续说我的事情。

        再举个例子,按照现行的人类道德,一生对一个人专情是十分正确的事情,而lAn情则备受指责,cHa足两人感情同理。背叛和cHa足婚姻更是为人不耻。

        要我说,如果严格的专偶制是Ai情道德的最高峰,那绦虫应该被供起来,或者作为民政局的吉祥物。因为绦虫在其50-200个关节或T节的每一节中都有完备的雌雄X器官,并且终生都在每个T节中自行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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