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多谢。红薯的最大意义就在于能适应山坡地,抵御秋蝗虫,秋蝗一般在立秋前后发生,那个时候蝗虫吃掉了红薯叶子,地下的红薯也已经长成七八分了,不至于大批量饿死人。只要发展的够好完全能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

        程万里任上不止一次经历蝗虫的危害,在没有农药的年代,蝗虫铺天盖地,非常的吓人。

        蝗虫过处颗粒无收,百姓卖儿卖女,甚至发生易子而食的惨剧。

        程万里频频点头:“这是个很好的思路,红薯的秧子也不会浪费吧,用来养牛羊甚好。不知它的种植方法复杂吗?”

        “稍微的有些技巧,但是一般农户都能操作。毕竟红薯不同于以往的作物,技巧这些都可以传授给农户。唯一的问题是种苗极少,发展起来需要时间。”

        程万里、闻师爷两人聊了好一会儿,越了解越发的喜欢,产量高、耐旱、耐涝、抗风、地下个果子能吃,地上的秧子嫩的时候能做蔬菜,晒干了能做饲料,简直是太完美了。

        因为程万里事情比较忙,并未久留。

        晁盖给程万里准备了二百斤红薯,拉着就返回去了,这是让程大人试吃去了。

        至于别的宝贝那都没给他说,一次性都说了,下次还有什么说的?

        程万里一路之上和闻师爷不断的盘算,晁盖那是肥沃的好地,一亩六七千斤,农户家里贫瘠的山地,就算一亩三千斤的产量。种一亩也能熬过一个冬天,往年多少人倒在了寒冬里。

        “这真是奇了怪,本官虚度四十岁,从未听过这红薯,今天算是第一次见,回去了安排厨子做来尝尝。”

        不过晁盖还安排了,红薯做粥的时候搭配点,或者烧烤了用来做个零食。如果做主食,吃多了容易胀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