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明从萨尔浒开始正文卷第448章罪己诏武定元年十月三十日,盘踞在济南府城半年之久的流贼残部被十二万大齐军民包围,内忧外困,走投无路之下被迫向齐军投降。

        近卫十四军主力进入济南府城,泰安、莱芜、德州、滨州同时收复,山东全境皆入大齐。

        当时济南州城内人口尚有四十万,虽历战事,城墙还算完整。

        明太祖洪武四年,官府对济南城进行大规模整修,原本土墙变为砖墙,济南城周12里48丈,高3丈2尺,有垛口3350个,设有角楼、敌台、炮楼数座。固若金汤,本可一战,然而流贼人心尽失,城中百姓不仅不帮忙守城,反而不断袭击流贼,再加上齐军一路摧枯拉朽,占据山东全境,并且放话说,若不投降,便屠戮全城,百姓更加惊恐,不愿协助守城,城中残余流贼彻底失去了战心,只得投降。

        投降之后,大批流贼被送至招远、栖霞挖矿,余生将在暗无天日的矿洞中渡过,流贼中掌家以上匪首共七十六人,皆被押赴府城南北大街凌迟处死。

        城州县豪商大户共计一千二百户,无论善恶,家产田地皆被抄没。

        一起被抄没家产的还有府城中大小商户共计三千六百五十余家,私产全部充入大齐国库。

        十一月一日,皇帝发布诏令,临清州城被围期间,凡有资助明军、流贼者,无论青皮、商贾、官吏,皆以叛逆罪杀之。

        十一月初二日,济南大明湖残荷败柳,一片凄风苦雨中,暴齐屠刀挥下,三千多叛逆人头滚落,大明湖血流成河。

        数十万济南百姓欢呼震天,因为按照《齐朝田亩制度》,大齐所有子民都将分到田地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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