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禀陛下,共计十万户难民,都已经安置妥当了......一部分被安置在官兵们的庄园了,一部分安置在您的皇庄了,免租两年,之后每年也是两斗田租......”

        朱大昏君略加思索,每户以四口人计算,那么差不多就是40万人......那么差不多就是人均25亩水田了,而且整个南直隶,还有原本的历代积累下的皇庄呢......

        后者早在崇祯元年的时候,就被他打包承包给奸商了,差不多有500多万亩水田,反正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倒是承包之后,朱大昏君还能每年收到300万两租金......为期五十年的租期......

        不过朱大昏君初来大明乍到,不是很懂大明农业,尤其是江南农业的运作,所以被奸商们“坑了一把”,因为如果朱大昏君知道,他的500万亩水田被奸商们种植了桑树......最后加工成昂贵的丝绸,出售给以郑家、沈家等为首海商,获取至少2000多万两银子的利润,那他怎么也不会租那么便宜了。

        不过也还好,做生意嘛,有亏就有赚嘛,起码比起之前由皇家内侍管理的收益要高太多了——每年才上缴内帑8万多两银子,骗鬼呢?

        虽然这笔“生意做亏了”,但朱大昏君也是讲道理的,也不会因此下旨查办人家奸商,毕竟人家靠本事吃饭的嘛,他也只好作罢,而且他还很欣赏这种奸商......

        什么?以朱大昏君的狡诈,会心甘情愿地咽下这口气?

        如果是这样,那就不是史上第一无道昏君了.......在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朱大昏君当然留一手的,“合同”中有一个条款,那就是双方(甲、乙)每三年,必须重新按照市场行情,商定新的土地租赁价,以此在不违反原有“合同”大的原则下,重新修改商务部分。

        也就是说,朱大昏君就算是吃亏,也仅仅只是吃三年而已......按照约定,到了崇祯三年八月十七日,双方就要重新拟定商务合同了——也就是今年八月了。

        不过他也没有把全部的土地都“败光”,而是留出了30万亩,作为近卫军的马场(主要是以狩猎、赛马等娱乐为手段的训练,马匹的饲养都是各家自行完成的,因为他的庄园会留出一半土地种植草场及玉米等用于养马。)。

        “哦,朕知道了.......那么原来的那些佃户呢?”

        曹文诏听到这里,心里就是一叹,眼角不自觉地瞥向了面无表情的天子......却依旧没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任何端倪,还真是铁石心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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