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哪怕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相对于封建制度,也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也表明崇祯愿意主动放弃部分权力。

        而君主立宪制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拥有内阁和议会。

        大明有内阁制度,但是内阁的运作和职权与现代内阁还是有不小区别的,所以崇祯重新对内阁的职责和权力进行了重新赋予,并进行了细分。

        内阁成员有总理大臣、国防大臣、外交大臣、财政大臣、教育大臣、交通大臣、卫生大臣等组成,总计有十五人之多。

        但是,此时大明的内阁成员只有五人,还差十位。

        经过这段时间的考察、甄别,再结合史料的记载,在沈浪的配合下,崇祯将选定的十人纳入内阁,组成了以总理大臣蒋德璟为首的新内阁。

        至于议会,奉行的是两院制,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上议院的议员,除了少部分由崇祯任命之外,其余的由两京十三省进行推举,暂定为两京各六人,每省各四人。

        而下议院,则根据各省户籍人口进行名额分配,人口越多的省份,所得的名额也会相应增加,每省至少有三个名额,下议院人额上限定为两百人以内。

        不过,被推举的人最终是否能够进入议会,还需要经过崇祯的最终批准。

        两院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他们分别议事,讨论议案,分别通过,和内阁一起对皇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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