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儿小说 > 古言 > 雄兔眼迷离 >
        脸上些许尘灰完全掩不住她白皙肌肤,若其自个站着,身量顶多清瘦,说不得娇小。偏当时薛凌跟三个胡人加脸上有疤的申屠易走在一处,就显得格外精致。

        几个人挤挤攘攘在马车里,即将去赴死的他也能看出薛凌的不耐。这身娇肉贵的小姑娘家居然要跟自己一道儿去赴死,世间之事真是有意思。

        有人不想死,有人活的不耐烦。

        可他是个死士,死士大多不想死,但很少有死士怕死。只要不怕死,一切计划就会按部就班,不会有丝毫改变。

        变的是一只手,宫里的人一经追上来,一切都变了。那小姑娘除却在开始慢了半拍,立马就力道准头皆不输男子,其身手若单打独斗,怕是不惧在场任何一个。他好奇,这样的好东西,莫非是哪家老爷有特殊癖好特意养出来的?

        对的,死士这种产物,并不算得人,只能算个好东西。

        其实江府的生涯还算不错,尤其是在先帝未去之时。江府位高权重人清明,府上的好东西只用看看门,守守家,闲下来吃吃喝喝翻翻书都随意。对一个好东西而言,这就是到了好人家。

        刀光剑影之间,他尚有闲心追古忆今。他本来就该在那破地身受重伤,然后被宫里人追杀之死,所以无需太过拼命,装装样子力证自己拼过命就行了。

        只是,那小姑娘将他护得太牢实了些。说起来入了江府这么久,也没遇上什么主家危急存亡之秋,所以他自己都不知道,人还能被护的这么牢实。

        他躲在一张“霍云昇”的人皮面具下偷笑,却没能笑的长久。重伤是意料之中,却又突如其来。他支开了那姑娘姑娘去牵马,想着不知是谁会将自己捞走,然后丢弃在荒烟蔓草之间。

        不过手脚还是要挣扎,因为不能死在当场。他在疼痛里挣扎的艰难,那只手又从血肉腥气间冒了出来,直接将自己拎上了马背。

        他忍不住想伏在人背上,又恐血迹污了衣裳,纵然那衣裳上早就不干净。忙里慌乱之间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想着府上怎把收尾的活儿交给了一个姑娘干。他总不信这姑娘是要带着自己逃命去,还以为薛凌要将他送往某个风水宝地长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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