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儿小说 > 古言 > 雄兔眼迷离 >
        薛凌想的倒也没什么差,霍云昇既是称病,必不敢光明正大行马。他一副富家公子哥,要扮个劳苦脚夫走山趟河的也不现实,至少在没到霍家兵权所辖的势力范围内之前,霍家一行人都该是寻常商人打扮。

        类似几个下人小厮赶着马,少爷躺在车厢里听曲品茶。就算马跑的快些,旁人也只当是这家上赶着去接哪家买卖。但霍云昇连三个鲜卑人,已是有四颗脑袋。要想路途上舒服些,这就得两架马车了,何况霍家还得跟着几个下人。

        所以说是让江府跟的远些,但霍家阵仗不小,能跟丢了,那也当真是江玉枫父子瞎了狗眼。

        薛凌又道:“今日朝事何时会散?”

        那人道:“这小的没去过,可说不好。不过祭祖后又有祭天大典,按规矩,怕是各位大臣还得留下来饮宴,怎么也得日头偏西了才会归家。”

        “知道了,去吧。”

        申屠易拎着刀在院里已站了好一会,见人一走,就走上前来,闷声道:“何时?”

        薛凌捏了一把手腕,往隔壁屋瞧了一眼,才道:“回来得是亥时的点,不急。不过今晚月明,有些事,那位是不是见不得?”

        申屠易也瞧了一眼屋里,却并没迟疑,道:“不妨事,我与她提过”。顿了一顿,他道:“她也想看看.......想看看究竟是谁骗我。”

        薛凌目光下移,在申屠易抓着刀柄的手上一闪而过,挑了挑嘴角,戏谑了一句:“那真是感情好,夫唱妇随”,说着便出了门,今儿她还有旁的事做。

        布匹店的老板娘守了十多年的柜台,向来自诩慧眼如炬,不曾想今儿马失前蹄,瞅着薛凌进来了半晌,都没能冲上去问一句:“姑娘要挑个什么花样的”。

        倒不是觉着薛凌花不起银子,只是她这小半辈子,迎了京中大半的夫人小姐公子丫鬟,第一次见着单个儿的大户姑娘家独自前来,还作了男相,一时间觉得迷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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