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儿小说 > 古言 > 雄兔眼迷离 >
        那也算是报了大恩了,她欢欢喜喜收回思绪,道:“我与那人有过三两次交集,有这种举动不足为奇,倒是我当时大意了。老天帮忙,歪打正着。”

        江玉枫又道:“此事拓跋铣知道否?”

        薛凌摇头:“他肯定不知,没准还以为是我一手策划的”。她拍手道:“对,你吓唬他一下,将这事说成原就是我的计划,耽误的那些时间就为着这事儿,不必说清楚,他知道的。”

        都到了这份上,不骗白不骗。

        见薛凌十分笃定,江玉枫自觉再多追问不过多添不快,他亦觉得先着人去回个信比较好。京中不比宁城霍家,无论是鹰是鸽从城郊飞起,这一路都不能确保太平。江府只能用最笨的办法,人马共行,六条腿跑着去,来往一趟都是个费时活儿。

        所以当初薛凌苦等霍云婉的消息,而不是死守着江家这慢半拍的。霍家与拓跋铣来往是鹰,宁城与京中通信又是用的官府信鸽,不管是谁,只要见了那飞禽脚上套环,非但不得伤杀,还要好吃好喝的供着。若是凑巧捡了个死的,也得赶紧带着信筒送到最近的衙门去。

        一天一地,自然没有可比性。

        他倒是没忘了薛凌对吃食怨念颇深,走后片刻就有人送来些咸口的粥水鱼羊炙,薛凌捧着碗唏哩呼噜趴桌子上喝了个肚圆,倚着椅背半天才直起腰。要说回来后来往也是几家富贵的,这还是第一顿舒心饭。

        她吃饱了百无聊赖,先将石亓那枚骨印拿在手上绕来绕去,又将拓跋铣新递来的移到眼前来回欣赏。王儒说的没错,这工艺确实极好。如果她没记错,拓跋铣第一次给的,就是个普普通通的骨印,上头什么装饰也没有。

        莫非胡人也跟汉人似的,手里印鉴还得分个三六九等,有金有玉,有铜有石?薛凌倒不是好奇,只是对拓跋铣多有鄙嗤。只说那蠢狗第一次瞧不上自个儿,随便捡了个印给自己就是了。如今知道自己手里有羯人的东西,就巴巴的贴上来,赶最好的送。

        最好的送,薛凌咂舌,她最不喜欢的就是狼这种东西。

        指尖用力,黄金质软,骨印左方的狼头霎时凹进去一块。刚还耀武扬威的样子,转眼就成了老弱病残相。印信识别只依赖于骨印上的纹路,装饰毁了也无关紧要。薛凌摸索了一下,想将整个狼头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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