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儿小说 > 古言 > 雄兔眼迷离 >
        这一路,老少不论,贫富不分,只要能捎她一程,皆可。

        只是,含焉并非绝色倾城。稍微有些钱财的商队,主事的大多过尽千帆,瞧不瞧的上她这一叶悬舟先不说,更重要的,谁也不会为了一次露水春色,就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在身边。故而能看上她的,多不过是几匹劣马,饥不择食。

        其实,宁城繁华,来往总能捡出来两幅慈悲心肠。或许......

        并无那些或许,她如此着急。才看到一定点路,就迫不及待的狂奔上去,哪管前头是万丈深渊。反正,身后也是无边苦海。

        所以,她尚且不知申屠易是谁,就下意识觉得,此人也是可的。

        衣衫还没解完,她又想起自己脸上应是污着血渍,又赶紧覆手上去擦洗,唯恐眉眼不够清楚,让申屠易错过了一路人人称道的娇美容颜。

        这举动讽刺又心酸,好些时候,她巴不得自个儿生成貌若无盐,这样没准早就投了个好胎,不必日日苟活的痛苦。可现在她却生怕无法引起申屠易的兴趣,只想再美一些,美如妖鬼精怪中的画皮蛇狐,迷的人神魂颠倒。

        只要能迷住眼前这个人,薛弋寒就能活过来。

        然正如她迷不住路上的贵人,这幅皮囊也迷不住申屠易。即使申屠易未曾在苏家住脚,也并不缺女色。京中的窑子,远比鲜卑王都的花色好上数倍,含焉这样的,学个词调管弦,多也就是混到能让恩客叫出名的地步,远不能让人夜以继日。

        但她身上到底有东西能迷住申屠易。

        露出来皮肉处,未沾染血迹的地方,是大条的指甲刮痕,间或有青紫红肿齿印,破损程度新旧夹杂,多不过三五日余,近的,怕是昨晚。有些地方,还带着陈年旧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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