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儿小说 > 古言 > 雄兔眼迷离 >
        既然是薛凌未曾手下留情,那就只能见招拆招。撇开别的不提,苏姈如总有一点要比薛凌强上太多。或者说,世间之人,但凡过了三岁的,十有八九都比薛凌强些。

        那便是,胜败兵家事不期。

        人随着年岁渐长,总要学会跟自己握手言和。很多事情,未发生之前,个体已无法阻止,更莫论已发生的事情。

        寻常人家,稚龄便知,太多东西,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这种得不到多经历两次,也就习惯了。而薛凌深陷平城,合着一身倔强,坚定不移的认为,一个目的没达到,那一定是人事未尽。

        人事犹未尽,天命不可安。

        一个苦苦挣扎的人,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手舞足蹈,伤人,伤己。宛如落水的人,若能放下心头恐惧执念,没准能漂起来。但少人有那个心性,都是拼命扑腾,越堕越深。

        如果这时候有个会浮水的人奋不顾身,抱住她手脚,大抵是可以救上岸的。可惜,薛凌并没那个运气。她手伤了人,那人便砍了她手,她脚踢了人,那人便想剁了她脚。浑然不顾她是否仅仅是因为挣扎而不能自控。

        如果没有谁应该被谁拯救的话,那也没有谁应该被谁原谅。

        苏姈如仍笑看着薛凌,美目流转处,澄恻的很,找不出半点嘲弄。她本也就没什么嘲弄心思,故意尖酸刻薄,大多,是对一个人有点什么情绪。而她对薛凌,着实是没什么情绪了。情绪这种东西,影响做生意。苏家代代做生意,虽不不敢自称绝人欲,但也不至于被过去的事左右了心境。

        话说的刺激了些,不过是食髓知味。她仍习惯性的去讨好一些高位的人,想苏凔死这个锅,总不能让江闳来背。然而这个习惯到底又发生了一丁点改变,她已然懒得去编排些什么不得已而为之的话来求个表面太平。

        她十分怀念当初胁迫江闳保人的那种快感,所以,她就这样大大方方的对薛凌讲:“是我呀,是我想杀了宋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