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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字似乎没有什么,但它的外形其实是一颗巨大的水晶球。

        水晶球也就罢了,之所以能被称为“虹眼”,因为在水晶球的中心,氤氲着七彩流光,当水晶球划过天际的时候,这些流光便在天际划过彩虹一般的尾巴,看上去如梦似幻。

        说起来,虹眼并无什么不妥,而且速度也很快,还自带彩虹力场。但是,虹眼明显更适合女巫,他们俩个大男人坐在上面十分的违和。

        这让桑德斯非常怀念安格尔的贡多拉,虽然贡多拉看上去也很梦幻,但那是万古星夜,与流光溢彩的虹眼相比,却是优雅许多。

        “当初我在铂金术士那定制了虹眼,本来是打算送给萨曼莎的,只不过她并不接受,我只能忍痛将它放在了我的戒指里沾灰。”莱茵道,“要不是深渊恢复魔力比较困难,我也不想拿出来用。”

        “是真的忍痛吗?”桑德斯没好气的道,他估计莱茵知道萨曼莎不要,肯定是欢欣鼓舞的收藏。毕竟,莱茵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水晶球控。

        莱茵笑眯眯:“这不重要,反正就在这里用一段时间,也没有人看到,对吧?”

        “之前在科多港口的时候,有人看到了。”

        “你放心,我们飞的很高,没有谁看清我们的样子的。”莱茵顿了顿:“再说,科多港口的巫师,几乎都转移到了空天岛。留在那里的,都是学徒,他们的眼力可穿透不了彩虹力场。”

        桑德斯:“……”要不是情况紧急,他是完全不想登上虹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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