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达真不知道佩德罗斯勋爵来这里的目的,他见过这位“外公”,但只见过两次,而且在原主的记忆中,“外公”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也不知道能不能认出他。

        曼达换上一件丝绸长袍,来到了大厅。佩德罗斯勋爵今年六十七岁,眼睛不是太好,看不太清楚曼达的脸,可他看得出长袍的材质。

        在罗姆路国,丝绸又被成为云棉,是秦格斯人的特产,价格相当于同等重量的黄金,这一身长袍足以证明蒙奇克先生的身份。

        “蒙奇克先生,恕我不请自来。”勋爵带着谦和的笑容,吩咐仆人送上了两罐葡萄酒。

        曼达施礼道:“勋爵大人驾临,在下不胜荣幸。”

        两人客套一番,各自落座,勋爵道:“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曾是这座庄园的主人。”

        曼达点点头道:“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落下了,我叫人帮您找找。”

        “那倒没有。”勋爵干笑了一声,他以为曼达会对庄园大加赞赏,顺便说几句感激的话,接下来的话题可以就此展开。可曼达没有感激他的意思,他只能用尴尬的方式自己打开话题。

        “我来这里是想结交一位年轻的朋友,而这位年轻的朋友正是你,这座庄园如此华丽,如此广大,在整个铁山镇绝无仅有,正因为有子爵大人的引荐,我才愿意用如此低廉的价格把庄园出售给你,我相信子爵的眼光,也相信我这份心意能够换来一份真挚的友谊。”

        曼达心里暗自赞叹,看看“外公”多会说话,好像这座庄园是白送给我的,你既然来讨人情,我就把这份人情包装好了还给你。

        “感谢勋爵大人的心意,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这座庄园的价格,子爵大人至今也没透露给我。”

        装逼的最高境界,在于给对方留下无限脑补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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