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信件的人不少,大部分人和雷恩没什么交集,不过也有例外。

        迪拉莫市,火鸟酒吧,十分罕见,这家老字号的酒吧今天一整天都没开张。

        火鸟酒吧地理位置并不在市中心,有点偏僻,但这家酒吧口碑很好,生意一直不错。

        因为酒吧规模较小,老板同时也兼职酒保,熟客们都称呼他为约翰老爹,虽然这大概率是个假名。

        暮色苍茫,明镜般的月亮悬挂在天空上,把清如流水的光辉泻到广阔的大地上。

        大地已经沉睡了,微风轻拂,除了偶然一两声狗的吠叫,冷落的街道是寂静无声的。

        酒吧内,一张桌子上,点着一根蜡烛,火光跳动着。

        旁边软垫木椅上坐着一位身穿白衬衫和黑马甲,留着两撇性感小胡子的中年大叔。

        他拿着手中的信,不停地叹气:“唉,歹命啊,这帮魔崽子,你们搞事情就搞嘛。

        为什么非得选普格尼平原,就在我眼皮底下蹦哒,我想装作看不见都不行。”

        他站起身,来回踱步,老实说,他是真想过安稳日子,不愿掺合别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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