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打量一番江榆楷的扮相,总觉得过分装点。尽管他平时出门也会在几件衣服里来回挑选,甚至哪怕是最闷的时节也不惜在短袖衬衫里叠穿黑sE打底,又厚又x1热,只为了搭配某双新买的限量球鞋。但b起那些来,还是更JiNg细些。

        沈未晴m0向他的耳骨钉:“什么时候打的,不疼?”

        “刚刚和朋友顺道买的。”江榆楷却当着她的面摘下来,“就是一个环,没打孔。”

        她“噢”一声,和耳夹一个道理,复问:“你和朋友出去玩了?”

        “是啊,刚刚散伙没多久。”江榆楷将她的手拿起,放到自己的臂弯内,带沈未晴边聊边往外走,“总不能整个假期都待在家里面吧,而且我也没有旅游的计划。他们叫我,我就去了。后来又说要去夜店,我一听就赶紧撤。”

        这样说得倒好像是顺路来找她的。

        江榆楷连忙补充:“不过就算他们晚上不去夜店,我也肯定会走,毕竟早就打算好来接你下班的。你没开车?”

        从这里步行回住处就几分钟脚程,沈未晴道:“给许星辙用了。”

        “哦。”他还是不Ai听这个名字。那天她好不容易来家里坐坐,身后跟个多余的人就算了,沈未晴走后江榆楷才发现,其实他们相处的时间合计下来不过几分钟,大部分机会不是被许星辙打搅,就是稀里糊涂地在遛狗中消耗。

        与他们同路离开大厦的人众多,大多数背着不大的包,步履匆匆。这栋楼里主要入驻的都是化妆品或者时尚消费类企业,无论收入如何,员工们个个穿得光鲜亮丽,挎包全是他们叫得出名字的奢侈品牌。

        哪怕是男生,江榆楷的眼神在地面扫来扫去,光是“烂大街”的网红限量鞋就看到好几双。

        听他无话可说,沈未晴跳回刚才的问题:“你不想去夜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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