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看什么?”沈未晴问。

        “这个杀手不太冷。”

        她抬了一下眉毛,许星辙将整理好的耳机线放到她手里。尽管他知道,哪怕现在每条线捋得再清楚整齐,放在包里不用几分钟,重新取出时又会扭成一团乱麻。但他们还是会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步骤,几乎每个人都会。

        昨夜睡前他们靠在床头,沈未晴把自己的耳机一边塞到他的耳朵里,和许星辙分享在听的音乐,切歌到ShapeofMyHeart,这部电影的主题曲。

        沈未晴其实对英文歌不存在偏Ai,只是把这当做一个学英语的办法。歌曲选材广泛,词汇丰富,又不似阅读枯燥。课本上学习的语言总是流于理论,就像一个外国人说中文,偶尔会用到一些过时的词汇,不能说错误,只是会让听者觉得奇怪。

        听歌可以帮她认识更多时下的表达,消除这种尴尬,这方法是从江榆楷那学来的。虽然沈未晴总觉得,他那么做都是在为偷懒找借口。

        因为研究过,大部分收藏的曲目沈未晴都会唱,也知道含义。歌里唱到“Hemaylaythequeenofspades”,许星辙顿了一下,问:“Spade是……黑桃吧?”

        “对。”沈未晴回答,“黑桃Spade,红桃Heart,方块Diamond,梅花Club。”

        她忍不住习惯,又往背单词的方向发展。

        “有一回月考英语阅读还提到过。”她甚至补充。

        许星辙也记得那篇文章。

        其实内容忘得差不多,主要是记得杨孟后来一头雾水地问他,英语阅读讲的是不是两个人在“钻石俱乐部打扑克”,过了一会怎么还把心放出来了,还有个词不认识,以为是某轻奢品牌。杨孟的英语能力是纯应试型的,虽然文章读得云里雾里,但是大概主题看明白,固定搭配记得清楚,最后总能混到不错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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