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下班,睡觉,吃饭,一尘不变的人生,沿着圆形的轨道不断转圈,直至生命的尽头,这就是普通人的一生。

        按照长辈们的话,适合的年纪就做适合的事情,到了三十的年纪必须要结婚,结了婚必须要生子……

        自己找不到心仪的,那就回老家根据他们的眼光相亲选一个。

        我很不服,为什么一定要按照设定好的轨道一直重复循环,为什么要复制他们的人生轨道。

        于是,在当了三十年他们眼中乖乖nV的我,迟到的青春叛逆期,做了一个普通却又大胆的决定。

        我还是结婚了。

        和一个没钱没房没车的x1血鬼闪婚。

        很神奇,这种生物居然真的存在。

        晚上下班,我正从公交车上走下,思索着晚饭是自己煮还是点外卖时,就看见车站站着一个身影高大挺拔的男人。

        白sE短袖,黑sE中K,一双蓝sE拖鞋,这一身衣服的价值不超过一百,但这样廉价的衣服,被男人穿在身上,却莫名的好看,带着淡淡的慵懒闲适气质。

        “欢迎回来。”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看向我的眼中一片祥和宁静。他不需特意的用眼睛寻找,凭借着对我血Ye的气味就能感受到我的存在。

        x1血鬼莫兰·戈特弗里德·温·奥尔德先生有一头棕sE短发,虽然五官JiNg致,轮廓也很立T,不过眼窝却不够深,眉间距也较宽,侧看很像西方人,正脸又偏东方人,总之根据我的暗中观察,这个人的长相,好像完全不存在Si角,老天爷对他也太优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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