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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到了一个叫做恩县的地方。此时已经接近午时,两人找了个路边的小饭摊子,准备吃了饭接着赶路。

        这里已经是入川了,苗人比较多,街上到处都是打扮各异的苗族人,因为不比汉人的规矩多,那些带着银铃铛的苗族女子也到处都是。

        两人刚坐下,对面就坐下了一男一女,看打扮是苗人,男子穿着天蓝坎肩,女子打扮的就很复杂了,穿着苗女的绛红裙装,小腿却露出来半截,用鲜艳的绑腿缠着。身上全是叮叮当当的银铃,稍微一动就响起清脆的银铃声,别说是曲瀚文稀奇,就是袁瑜蓉,都看了她好几眼。

        苗女的饭上来了,袁瑜蓉看她伸出手,就露出半截藕白的胳膊,上面依然是缠着鲜艳的带子。手腕上的银镯子都带着铃铛,指甲上面燃着鲜艳的蔻丹,奇怪的是,竟然不是鲜红色,而是明亮的黄色。

        袁瑜蓉在曲府的时候,也染指甲,这个年代,就算是那穷苦人家的女儿,也要把那纤纤玉指染的鲜红好看。但凡是女子,丫鬟都要留着寸把长的指甲。

        但是因为这个时候只有凤仙花、指甲花染指甲,因此颜色比较的单一,只有鲜红、粉红两种。而且染上之后,颜色不易褪,只能等长长了剪掉。时间长了,颜色就不大好看了。

        袁瑜蓉在家的时候染的,现在指甲上还有些残留,但是这段时间哪有心情染指甲,就根本没管,现在一伸出来,感觉和人家那种比起来,自己的双手丑的见不得人。

        不过她还是大方的吃东西,那只是自己心里的感觉,没必要表现出来。

        等吃了饭上车,袁瑜蓉就拉着曲瀚文道:“咱们今天就住在这里吧?”

        曲瀚文其实很注意她,看她吃饭的时候一个劲的看人家的指甲,就知道她动心,羡慕人家那纤纤玉指了。自从打曲府出来这段时间,袁瑜蓉每天做饭洗菜的,那手已经比在曲府的时候粗糙多了,指甲更是谈不上美观,曲瀚文嘴上不说,心里当然很心疼,当即点头:“好!找个客栈住下,我领你上街转!”

        袁瑜蓉高兴的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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